根据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巡视五组将于6月5日进驻兴安盟开展巡视工作。
根据巡视工作职责,自治区党委巡视五组在巡视期间主要受理反映兴安盟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涉及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方面的信访不属于巡视组受理范围,请按规定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反映。
自治区党委巡视五组在兴安盟工作两个月,巡视期间(6月5日—8月5日)的联系地点为:兴安盟地税局培训中心,手机15804820266;电子邮箱:nmgdwxswz@163.com。
特此公告
自治区党委巡视五组
2014年6月5日